第两百八十一章 价值百亿的合同-《医药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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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张驰的意思,由王铭介绍了“八大条”的内容,这些是双方合作洽谈的基础,也将会写入正式的合同。

    显然,沙鲁克在来之前多少了解过一些关于“八大条”的内容,他们心里是接受这八大条件的,不过,既然是合作谈判,他还是争取了一些,只是没有成功而已。

    见在这一方面神农堂药业有限公司不可能让步,他也没有再坚持,干脆就爽快的同意了这一方面的条件。

    然后双方谈的代理区域问题。

    沙鲁克提出来,这三种药品不光在印度全境销售,也将在印度周边好几个国家进行销售,统一由他们公司进行代理,因为阿拉宾公司在这几个周边国家有完善的销售网络。

    这没有问题。

    既然有成熟而完善的销售网络,那交给阿拉宾公司在这些国家销售也可以,张驰同意了这一点。

    谈完这些,双方就保证金的问题谈了很久,最终敲定在四亿五千万,销售代理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之后如果阿拉宾公司没有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这四亿五千万的保证金将退还给他们。

    最后,双方围绕每月的销售额展开谈判。

    既然是销售代理,那阿拉宾公司每月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任务量,张驰开出的条件是“独活通滞口服药液”和“益心补气丸”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20万盒,养肝护肝茶每月的销售量不低于30万盒。

    这么大的销售量,沙鲁克表示他们压力很大。

    他说了他的客观的理由,如这些药品在印度还没有知名度,他们必须要去做宣传和市场开拓,起码刚开始那几个月不可能卖出这么多的药品。

    双方围绕这个谈了很久。

    最终张驰表示理解,做出一定的让步,最终销售量肯定是这个不会下降,也相信印度这么庞大的市场肯定最少能卖出这个数量。

    只是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有一些困难和压力而已,于是张驰同意,合同签订的1-3个月内,“独活通滞口服药液”和“益心补气丸”阿拉宾公司只要每月卖出5万盒,养肝护肝茶只要卖出10万盒就可以。

    第4-6个月内,“独活通滞口服药液”和“益心补气丸”阿拉宾公司只要每月卖出10万盒,养肝护肝茶只要卖出20万盒就可以。

    第7个月开始,“独活通滞口服药液”和“益心补气丸”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20万盒,养肝护肝茶每月的销售量不低于30万盒。

    这相当于分三步走,然后节节升高,给足了阿拉宾公司去做市场开拓和宣传的时间。

    半年的时间,他们肯定能达到那样的销售量,如果达不到,张驰可能会考虑换人。

    沙鲁克对印度市场,以及对他们公司的市场销售能力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张驰做出如此让步之后,他打了一个电话回去征询了阿拉宾公司高层的意见之后,最终他同意了这个销售量。

    至于药品的出厂价格还是老规矩,“独活通滞口服液”每一盒3000元,“益心补气丸”每一盒2000元,养肝护肝茶每一盒1000元。

    这个价格和这三种药在国内的零售价格一致,至于阿拉宾公司在印度卖多少钱一盒那是他们的事情,只要每月能完成销售量就可以了,就算他们卖几万块钱一盒张驰都不会去干涉。

    从上午到下午,双方终于谈妥了一切合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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