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声明-《窥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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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岁定睛一看,发现是那条造谣的微博底下的评论: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的行为已造成诽谤,请立刻删除,解释并道歉。
—你谁呀!凭什么断定我诽谤,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让,这是我的名片,你的行为已经造成陈岁的名誉受损包括触及隐私,作为陈岁的哥哥,我将对你保留追究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附带的图片是陈让律师事务所的名片:恒大律师事务所——陈让·律师,后面附带了他的手机号码。
—卧槽,真律师啊!
—我去扒了扒,这家律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就是陈让。
—哥哥好刚。
—陈岁这后台够硬啊。
—哥,你家还缺妹妹吗?
—律师又怎么样?律师就能盲目的纵容的自己的妹妹触及道德底线吗?
—楼上瞎吗?没看到人家哥哥发的是侮辱和诽谤罪吗?这就说明陈岁并不是小三,是博主自导自演。
—我看未必是假的吧,既然不是小三,那陈岁怎么没有出来说话啊!都过去多久了,是想不到话反驳,在想着发道歉声明,然后退圈了吧。
—别啊!她可不能塌啊,她可写了好多歌词,塌了那这些歌不都得下架了!
—对啊,草!她给好多广播剧ost写了歌词的,老天保佑,千万别塌。
……
—别祈祷了各位,陈岁发声明了,小三事件都是博主自导自演,并不是真的,回声天籁那边也声明了,保留追究权利,快去看!
……
—损不损啊!博主道歉。
—道歉。
—请道歉。
……
陈岁看着他哥暴露出来的那串手机号码,想的却是,她哥的电话没被打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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